《關于進一步構建的對外援助成套和技術援助項目設備材料監管體系》經我局2020年第38期局務會審議通過,現予以印發(詳細內容電子版可在我局官方網站和援外項目監管系統下載查閱),自2020年11月1日起試行。
監管體系包含主材目錄制度、技術規格書制度、聯合封樣制度、現場驗貨和駐場監造、社會化商檢、援外物資聯網核查、設備材料檢測試驗、入場簽認、當地或第三國采購設備材料監管、納入檢查驗收范圍共十項內容,以及設備材料黑名單、設備材料常態化專項檢查、援外誠信評價體系聯動三項監督檢查措施,詳見后附文件。對外援助成套項目(中方建設)遵照執行,成套項目(受援方自建)和技術援助項目參照執行。請各援外實施企業認真學習監管體系內容,嚴格按照工作要求貫徹落實,我局將定期對監管體系執行情況組織專項檢查。
試行過程中有關問題及意見建議,請及時向我局地區處或制度監督處反饋。
附件:
商務部國際經濟合作事務局
2020年10月21日




